什么情况下需要设计安装抗震支吊架-《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标准
发布日期 : 2022-06-10 来源 : 申捷发布
申捷科技--综合抗震支吊架
依据《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标准:
第1.0.4条(强条)规定抗震设计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第3.1.6条条文说明规定了需要抗震设防的内容如下:
1、悬吊管道中重力大于1.8kN的设备;
2、DN65以上的生活给水、消防管道系统;
3、矩形截面面积≥0.38平方和圆形直径≥0.7米的风管系统;
4、对于内径≥60mm的电气配管及重力≥150N/m的电缆桥架、电缆槽盒、母线槽。
第3.1.8条规定穿过隔震层的建筑机电工程管道应该选用柔性连接或其他方式,同时在隔震层两侧安装抗震支吊架。
第4.1.2.1条规定抗震设计烈度在8度、9度地区的高层建筑的给水、排水立管直线长度>50m时,要考虑采取抗震动措施;直线长度>100m时,则要采取抗震动措施。
第4.1.2.3条规定需要设防的室内给水、热水以及消防管道管径≥DN65的水平管道,当其采用吊架、支架或托架固定时,应按要求设置抗震支撑。
第5.1.2.4条规定锅炉房、制冷机房、热交换站内的管道应有可靠的侧向和纵向抗震支吊架。多根管道共用支吊架或管径≥300mm的单根管道支吊架,宜采用门型抗震支吊架。
门型抗震支吊架
第5.1.3.3条规定矩形截面面积≥0.38平方和圆形直径≥0.7米的风道需采用抗震支吊架。
第5.1.4条(强条)规定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需采用抗震支吊架。
第5.1.5.4条规定重力>1.8kN的空调机组、风机等设备不适合采用吊装安装。当必须采用吊装时,应避免设在人员活动和疏散通道位置的上方,但应设置抗震支吊架。
第6.1.1条规定内径≥25毫米的燃气管道应进行抗震设计,管道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应符合规定。
第6.2.8条规定在建筑高度>50米的建筑物内,燃气管道应根据建筑抗震要求,在适当的间隔处安装抗震支吊架。
第7.1.2条规定内径大于等于60mm的电气配管及重力大于等于150N/m的电缆桥架、电缆槽盒、母线槽均应进行抗震设防。
管道抗震支吊架
相关抗震支吊架规范标准有以下几条,可供查看:
·JGJ339-2015--《非结构构件设计规范》
·GB50981-2014--《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CECS420:2015--抗震支吊架安装及验收规程
·GJT476-2015--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
·GB50011-2010(2016年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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